为提高渔业风险保障能力,减少渔民生命财产损失,促进渔业经济和谐发展,石狮市近日出台《石狮市2018年渔业互助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石狮市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扎实推进政策性渔业保险和渔业互助保险同步发展。
往年石狮市渔业互助保险主要对渔船互助保险和渔工互助保险进行财政补贴。而今年该市财政补贴范围进一步加大,除了沿海渔船互助保险、沿海雇主责任互助保险、沿海雇主责任附加补充责任互助保险、远洋渔船互助保险、远洋雇主责任互助保险、远洋雇主责任附加补充责任互助保险,还首次对水产养殖互助保险进行财政补贴。
据悉,石狮市将推行水产养殖互助保险试点。今年实行的水产养殖互助保险方案为《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对于该险种,其保费的财政补贴为40%,其中省级财政保费补贴30%,市级财政保费补贴10%。推行水产养殖互助保险,将有效保障石狮市养殖户的切身利益和风险防范能力。石狮市有关部门将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渔业互助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以及渔业互保的政策规定和互保条款释义,最大限度将应保对象纳入渔业互保范畴,从而推进全市渔业互保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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